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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劳动者享有哪些权益?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天气下,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呢?

早在2012年通过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是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重头戏”,据法制晚报报道,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24元;海南时间最长,为每年的4月至10月。

北京市安监局官网显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此外,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法律人士表示,高温天气下的中暑,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需要先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主张高温补贴 需用人单位举证

高温补贴作为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如果未得到保障,劳动者应如何维权呢?田海康介绍,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和非法律途径解决,一方面,劳动者可通过本单位工会组织解决,或者要求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另外,劳动者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如果无法将解决,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就上诉而言,田海康表示,与一般举证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不同的是,劳动者主张高温补贴时,企业有举证的义务,即用人单位需证明工作环境是否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