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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对建筑机械安全进行检查
我市住建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报,其中有7家起重机械安装维保企业被予以通报批评。根据规定,这7家企业在三个月内需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将暂停办理这3家企业的安装拆卸告知手续。此外,还有2家企业在检查中被发现使用伪造的施工升降机登记证。
  据了解,在6月24日至7月7日期间,我市住建部门进行了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了20个项目,涉及178台建筑起重机械,抽查了70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式起重机41台、施工升降机29台,抽查率为39.3%。
  本次检查共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3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抽查监督记录》7份;暂停了2台塔式起重机、4台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承担“苏地2012-G-97号”地块项目土建、安装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出租的南京文淳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和安装、维保的南京鼎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安装、维保的上海远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承担“苏地2012-G-71号”地块一期项目施工升降机维保的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承担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施工升降机安装及维保的四川道达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苏地2012-G-97号”地块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安装单位南通华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现场4台施工升降机的使用登记证均属伪造)被予以通报批评。
  按照《苏州市城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实施细则》的规定,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南京文淳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记分满30分,给予三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上述两家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手续。安装单位南京鼎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因记分满30分,给予三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该企业的安装拆卸告知手续。